西咸新区丝路经济带能源金融贸易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告

2025年01月10日 字数:463
  许冠莉:
  根据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(能源金融贸易区)工作部向本支队移送的《关于蔷薇溪谷小区C2区86号楼101室违法建设认定的函》(西咸能源金贸资规认函〔2023〕083号)记载,你在西咸新区能源金贸区上林路南段以西的蔷薇溪谷小区C2区86号楼101室未依法办理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的情况下,私自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城镇居民私房的行为,违反了《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》第四十条的规定,将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。目前,该案本支队已调查终结,现依法向你送达《责令限期拆除告知书》(西咸金贸综执限拆告字〔2024〕第122号)和《责令限期拆除听证告知书》(西咸金贸综执听告字〔2024〕第042号),你有权在公告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,且有权自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。
  因通过直接送达、留置送达、邮寄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上述文书,故依法以公告方式进行送达,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。逾期未提出陈述、申辩及听证的,视为放弃权利。
  联系人:王博
  联系电话:13891368522
  联系地址:西咸新区渭水园小区19号楼能源金贸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
  西咸新区丝路经济带能源金融贸易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
  2025年1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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