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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养关系太糟心 法律援助来断家务事

2024年04月12日 字数:559
  阳光讯(记者 侯菲)“真的太感谢你们了,帮我解决了一块心病。如果不是你们的帮助,我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了。”受援人张某对西安市莲湖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表示感谢。
  据悉,张某与胡某某夫妇年轻时未生育儿女,便收养了胡某某的外甥女胡某为养女,并含辛茹苦地抚养胡某长大至成家立业。随着年龄的增长,张某夫妇的身体每况愈下,但胡某却在张某夫妇生病、受伤时未尽到赡养义务。张某便来到所在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咨询,希望在法律顾问的帮助下向法院提起诉讼,解除与胡某的收养关系。
  得知案件的基本情况后,莲湖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开通“绿色通道”。通过“手把手”指导、亲属合力协助、主动上门服务的“三步走”工作法,充分了解案情、掌握证据。随后,拟定民事起诉状、证据目录等法律文书后,向莲湖区人民法院正式起诉立案。
  经过多方联动、走访、搜集证据,最终莲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某与胡某收养关系解除。应张某要求,法律援助律师为其与侄女张某某拟定《遗赠扶养协议》并指导签订,确保张某晚年老有所养。
  据了解,莲湖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始终把老年人、妇女作为重点援助对象,2022年以来,为141名妇女提供刑事辩护,为490名妇女和286名老年人提供了健康权、扶养费、赡养费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、医疗纠纷、劳动争议等民事纠纷的调解或案件代理,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。